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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质量奖办公室公布评审计划、具体条件和实施方案;
2.企业按要求向市地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
3.市地技术监督局接受申请并根据不同奖项分别组织协调本地有关部门、社团或中介组 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市地技术监督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名单汇总审查后报送省质量奖办公室;省 属以上企业申报材料由省质量奖办公室组织审查;
5.由省质量奖办公室审查认定的评审检验、检查机构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质量体系检查。
6.根据检验、检查结果和申报材料,各专项奖励评审机构组织实施评审和征求社会意见 ,向省质量奖办公室提交评审工作报告或授奖预选名单(名单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7.省质量奖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评审工作报告及预选名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 场复核),向省政府提出建议授奖名单;
8.省政府审核批准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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