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灌装站
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竣工验收核准程序
 

1、工作依据
1、1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
1、2 《淄博市燃气管理规定》(1999年3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3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1、4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2、适用范围
2、1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竣工验收。
2、2 城市燃气管道工程竣工验收。
3、申请要求
3、1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和城市燃气管道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和安装施工单位应填写《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审批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3、2 竣工验收申报资料应包括:
3、2、1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设计资料。
3、2、2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含全过程质量记录、实际施工人员的有关证件)。
3、2、3 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
3、2、4 使用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2、5 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操作证。
3、2、6 气瓶充装安全注册申请表。
4、审查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机构收到有关申报资料后,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对安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审查内容应包括:
4、1 压力容器制造出厂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4、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4、3 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了操作规程、培训了管理和操作人员。
4、4 有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表充装安全注册表的填写是否准确。
5、核准
5、1 审查核准工作一般应在收到验收报告5个工作日内安排进行。
5、2 审查结果应形成书面意见,《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审批表》应存档。
5、3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合格后,应写出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一并存档。
5、4 经验收合格的,签署注册登记表,对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5、5 在《气瓶充装安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按程序申报充装注册。
5、6 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手续。
6、监督要求
6、1 经核准准予投入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城市燃气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完善手续,依法管理、经营。
6、2 监察机构应安排落实监督力量,对其进行例行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