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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宣传贯彻《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计量行政监督管理的各项(检定、检验)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建立全市量值传递系统,审查建立市、区县
最高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四、审查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协调企业计量检定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市计量认证工作,指导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的检定项目建设。
六、组织全市实施企事业计量水平确认工作。
七、组织审核全市计量授权工作。
八、组织办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报、考核工作。
九、组织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核工作。
十、组织协调计量仲裁鉴定和计量纠纷的调解。
十一、组织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二、指导协调定量包装产(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全市生产、销售计量器具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市计量测试学会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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