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

 

一、服务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考核与发证

二、办事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培训前申报材料:⑴培训单位填写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备案表》;⑵《教学计划和大纲》;⑶作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考核前培训单位申请。

  3、考核由市局从试题库随机抽试卷。

  4、发证申报材料: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签证审批表》;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表》;⑶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管理软盘。

四、审批程序:

  1、审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签发给受理申请书,届时安全监察机构派员现场监督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经审查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