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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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考核与发证 二、办事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3、《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培训前申报材料:⑴培训单位填写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备案表》;⑵《教学计划和大纲》;⑶作业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考核前培训单位申请。 3、考核由市局从试题库随机抽试卷。 4、发证申报材料: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签证审批表》;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表》;⑶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四、审批程序: 1、审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签发给受理申请书,届时安全监察机构派员现场监督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经审查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