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工作。
二.负责全市系统会议的筹备、协调组织。
三.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情况反映。
四.负责制定加强机关建设有关制度、计划,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等日常政务工作。
五. 负责督查机关作风建设和局属单位及分县局年度目标分解、工作情况的调度检查,研究、总结、布置各阶段工作,及时上传下达。
六.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清理、归档等工作。
七.负责办理领导批示、人大、政协提案和重要文件,并及时通报情况。
八.负责协调全市系统财务规划、基建计划、项目投入、政府采购的审核上报,协助财务科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
九.督促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卫生、安全保卫及协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用物品和公共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物资管理、临时工使用管理及接待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