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2、查处生产、流通领域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3、承办消费者和用户关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锅容管特等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5、指导各分、县局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 6、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忠于职守,依法行政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温情监督,诚信服务 廉洁自律,奉献社会